別讓金錢決定家族的合與爭

別讓金錢決定家族的合與爭

歐陽姚

若說:「人間最大戰場在家庭;最深仇人是親屬」,你會同意嗎?

歌手張紹涵與親人間的財務糾紛,再度躍上版面,親舅舅再次跳出來指控她「不孝」,逼她向父母下跪、磕頭認錯,甚至揚言要毀了她…

張的案例,只是眾多家庭紛爭中的冰山一角。不妨再看幾則社會新聞:

一名網友貼文指出,高齡90歲的阿嬤生病,但叔伯都不願幫忙照顧,將責任推到孫子們身上。但有天醫生詢問:若阿嬤病況危急,是否要急救;不料叔伯們竟因為「還沒分財產」,一致通過要急救,讓原PO心寒表示,「錢重要到人性都能泯滅?」

美國紐約一名30歲男子,因賴在家裡長達8年時間,父母告上法院要求孩子搬出去,雖然法官判孩子必須般出去,不過該男子表示還要上訴。

上述事件的共通點為「都是家人」。因為沒有親屬身分,很難住到你家裡;無血緣關係,也分不到財產。明明是骨肉至親,卻怨懟那麼深,且大都與金錢有關。

*別讓愛心走樣!

華人家庭親友間支援比率極高。一般人遇到金錢問題,想找人幫忙,通常第一個想到的都是家人。

因此向親人借貸與周轉金錢,十分常見。由於是親人,借貸時也很少會「立下借據」,大家都是憑「一句話」就解決了;但往往這也是紛爭的起源。

一位經營個人工作室的年輕人,在工作室草創初期,向家裡周轉了20萬元現金。家裡長輩表示不要利息,只要每月償還5,000元即可。年輕人當時心中滿是感激,也依約每月回家探訪家人時,償還5,000元給長輩,當還款至第40期時,年輕人告知長輩已經還款完畢;沒想到長輩卻幽幽的說:「你跟我借的是30萬元,才還了20萬元,怎麼能說還完了呢?」讓年輕人當場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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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位女性朋友,結婚時娘家替他出了買房頭期款100萬元。20多年過去了,有一次與母親閒聊時,母親卻一口咬定,當初她買房的錢全是娘家出的,還細數了多少錢是解約的定存單,又標了幾個會,才湊足買房子全部的錢。

女性朋友急於辯解,提出自己和先生也有房屋貸款呀!母親卻表示「房子是你的名字,你要貸款做甚麼,我怎麼知道」;自此事情完全走樣!

或許長輩真的不是故意,他們太老、事件又太久;以至於記憶模糊或錯亂。如果當初年輕人向長輩借款時有立下字據,或許事情就簡單一點。又或許女兒在收到娘家贊助款時,寫一張感謝卡,卡片中除了感謝父母,也寫上贊助的金額,通常父母都會珍惜卡片將之保留,情形會好一點;甚至是留下當初父母匯款的存摺明細,都有助於事情的釐清。

這些事情告訴我們,無論是與他人或親友之間,有金錢往來,就一定要留下字據;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雙方都以金融機構取匯款。如此一來雙方都有憑有據,可以減少紛爭。畢竟與外人還可以不見,親友無法不見,所以千萬別讓金錢,造成家族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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