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科創板再邁步 上交所發布其股票發行暨承銷指引規範

MoneyDJ新聞 2019-04-17 10:09:57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上海證券交易所昨(16)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以下稱《指引》)。該內容中指出,基於大陸證監會《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的框架基礎,按照市場主導、強化約束的原則,對科創板股票發行中戰略投資者、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經紀佣金、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定價配售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和安排。

上述《指引》中對科創板企業發行引入戰略投資者做出規範,支持科創板發行人有序開展戰略配售。且該內容也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差異,限定了戰略投資者家數,並從概括性要素與主體類別兩方面設置了條件資格,並明確禁止各類利益輸送行為。

該《指引》中明定了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制度。明確參與跟投的主體為發行人的保薦機構依法設立的另類投資子公司或實際控制該保薦機構的證券公司依法設立的另類投資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承諾認購的規模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2%-5%的股票;此外,並明定跟投股份的鎖定期為24個月,期限長於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外的其他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

該項《指引》中也規定了科創板新股配售經紀佣金安排。上交所指出,為引導承銷商在定價中平衡兼顧發行人與投資者利益,促進一級市場投資者向更為專業化的方向發展,其規定承銷商向獲配股票的戰略配售者、網下投資者收取的佣金費率應當根據業務開展情況合理確定。

根據上述《指引》,科創板設置超額配售選擇權(「綠鞋」)制度,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股票數量不得超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5%。內容亦中細化了發行定價配售程序。為促進網下投資者理性報價,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審慎定價,其強化了網下投資者詢價報價約束,允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合理設置詢價條件與細化分類配售,同時為充分揭示個別新股定價偏高的投資風險,設置了梯度風險警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