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歐盟公布稅務黑名單,台灣未列入

【時報-台北電】歐盟部長理事會行為準則小組(COCG)先前就第三國稅制進行分析與檢視,並於本月5日發布「稅務不合作國家名單」,計有17個國家或地區名列其中,而台灣並未被列入不合作名單。

該不合作名單中,包括美屬薩摩亞、關島、南韓、澳門、巴拿馬等十七國或地區。財政部表示,歐盟部長理事會為推動歐盟與第三國反稅務詐欺、逃稅及洗錢等行為的合作,於105年11月通過「歐盟建立稅務不合作國家清單認定標準與程序之結論」,COCG自今年1月25日起,陸續針對我國在內92個國家或地區的稅務體制,分別從「租稅透明」、「公平稅制」及「執行反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措施」3項議題進行檢視。

我國接獲歐盟信函時,受行政院指示應積極配合歐方調查,並由財政部擔任我國聯絡窗口,之後應歐方要求提供國內稅制背景、召開跨部會議研商因應對策,及就COCG專家提問詳予說明。

經多次溝通,歐方在今年10月24日函復檢視結果,認同我國過往在建構反避稅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所作努力,並請我國就「按國際標準與歐盟會員國進行資訊交換」、「修正或廢止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相關所得稅優惠」及「落實BEPS 4項最低標準」等方向承諾持續努力,財政部長許虞哲也代表承諾,在今年11月15日透過外交部向歐盟回復相關承諾事項。

而其中與歐盟會員國執行資訊交換的法律依據,為租稅協定洽簽,考量協定洽簽須雙方均有意願且須獲致共識,並不是我國單方所能掌握,因此請歐盟協助促使歐盟會員國與我國洽簽租稅協定,以加速雙邊稅務合作,同時提供雙方投資人租稅減免優惠,提升相互投資意願。(新聞來源:工商 劉懿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