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亂象訂中鋼條款 零股恐無法領紀念品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為使股東會制度更健全,減少亂象產生,金管會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未來公司是否發放股東會紀念品,以及零股股東是否具資格領取,都將改列為屬於公司自治事項,只要符合公平原則辦理即可。

事實上,目前相關規定,已經載明股東會紀念品發放,要具有公平原則,但卻導致過度解讀,使得一些有心人士,會刻意將每一張千股的股票,拆散成零股,目的就是為了索取較多紀念品。

金管會表示,之後將開放由公司自行訂定,要不要給零股投資人股東會紀念品,畢竟零股投資人投資金額低,若與購買每張千股股票以上投資人,也取得同樣紀念品,也不算是公平。

業界解讀,金管會此新政可稱為「中鋼條款」,因為中鋼零股股東人數高達30多萬,過去一到紀念品發放時間,總是造成會場萬頭鑽動,不僅造成公司負擔,更被視為市場亂象之一。

同時,金管會還修訂,要求未來委託書徵求人除了必須出席股東會,也不得刊登廣告或表達「不排除不出席」等文字內容,若違反規定,可處24萬到240萬元罰鍰,且處分未滿3年,不得再擔任徵求人。金管會指出,主要是過去有公司面臨經營權之爭時,有徵求人取得股東會委託書後刻意不出席,意圖藉此使出席股數不足而流會,無法進行議案表決。

據瞭解,此舉正是要避免再出現類似去(106)年初爆發的台紙經營權之爭,當時公司規畫3月13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但卻有大股東公開徵求委託書,並刊登廣告中告知「可能不出席」,就是意圖讓股東臨時會流會,無法討論通過任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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