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須隔離沒薪水,政院研擬補償條例

【時報-台北電】新冠肺炎確診個案的接觸者,通通都居要居家隔離14天,因無法上班,導致沒有薪水可領,恐影響生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變官莊人祥表示,目前行政院正研議補償條例,盼能給予居家隔離者補助,並提供公司行號紓困方案。

國內目前共有23名新冠肺炎確診個案,而其確診的接觸者,會因此被列入居家隔離對象,指揮中心統計,目前居家隔離者共167人,可能因此而失去生計。

中部白牌司機罹患新冠肺炎死亡,2名與他同住的家人及2名曾在春節聚餐的親屬都已確診武漢肺炎,一家目前已有5人染病。其中一名確診個案為死者的外甥女婿,他任職的公司全被列為接觸者而需要隔離。其中有58人採檢,所幸都是陰性,但公司暫時關閉,職員也都在居家隔離。

勞動部表示,依照現行法令規定,遭衛生單位要求居家隔離期間,勞工可以請事假或全薪的特別休假等,但如果勞工不想動用到這些假別,雇主則應註記「防疫隔離」,雖然未強制給薪,但不能記曠職、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對待。但若是公司因為憂心會擴大傳染、要求勞工不出勤,此時則應給薪。

為了因應居家隔離者無法工作生計困難,莊人祥表示,政院已著手研議,「確診者的相關接觸者需居家隔離,相關的補助或該公司未來紓困或補貼方案」,未來包含如何補貼,以及認定,都將由特別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鄭郁蓁、林良齊/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