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合機沒收宣告,竟冒出不詳年籍姓名

【時報-台北電】因合機案被判刑8月定讞的前花蓮縣長傅(山昆)萁,昨日痛批蔡英文政府卑劣司法迫害。他表示,合機案的司法審判有嚴重瑕疵,二審台中高分院故意不提示證據;上訴最高法院仍被忽視,甚至在「沒收」的主文宣告中,竟有「不詳年籍姓名」的被沒收人,這樣判決怎能讓人心服!傅(山昆)萁強調,他將奮戰到底絕不屈服。

傅(山昆)萁說,所謂合機案,檢調多次搜索、約談調查物證,他都沒有所謂的炒股行為,只靠污點證人口供,將他起訴判刑。更二審時,院方主動傳訊污點證人;證人清楚作證全部是檢方操縱誣蔑他涉案,但是,二審法院不採信污點人的證詞,在證據不足情況下,更二審判將他判刑8月。

最誇張的是更二審合議庭,沒有依法完整提示證據,還「竄改筆錄」。更二審的提示證據資料,與言詞辯論程序所提示的不同;言詞辯論程序只提示11項證據資料、審判筆錄竟載明有12項。這個瑕疵經監察院調查,確認筆錄與審判光碟記載不符,今年8月15日監察院院會通過糾正台中高分院審判法庭。

但是,監察院查出的不公不義、竄改筆錄、當然審判違法的調查報告書,呈送最高法院,理應發回更審,最高法院卻同樣忽視這個違法的瑕疵,故意漠視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書,駁回他的上訴成為定讞判決,創了司法惡例。

傅?萁也痛批法院的判決離譜。他說,台中高分院更二審的判決書,對於沒收的主文宣告出現「不詳年籍姓名之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貳人共同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共同追徵其價額」。連不詳年籍姓名之人都可以出現在判決主文中,「這不是入人於罪,什麼才是入人於罪?」

傅?萁強調,蔡政府為染指花蓮縣長取得勝選,強取豪奪、不擇手段,他奮戰到底,8個月後又是好漢,絕不向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屈,將持續關心花蓮!(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張孝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