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取消台就業審核,國台辦:將公布配套措施

【時報-台北電】日前大陸宣布取消台灣民眾在大陸就業的許可審核,不再需要辦理專門的「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8日表示,接下來將盡快公布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配套政策措施。

馬曉光8日表示,「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我辦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積極調研,認真聽取廣大台胞的意見建議,經報請國務院同意,決定取消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需辦理就業許可的相關規定。」

他提到,台灣居民來大陸工作將和大陸居民一樣,不再需要辦理專門的「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在大陸工作的台胞可以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約、工資支付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依法享有各項勞保障權益。

同時,馬曉光指出,到大陸工作的台灣居民,在失業後可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接下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盡快出台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配套政策措施。」(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潘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