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簡訊內容不實 亞太電信遭罰10萬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018年11月9日電)亞太電信傳送優惠簡訊,讓消費者認為收到簡訊就能免費獲得平板,實際上卻有落差;公平會表示,簡訊內容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亞太電信公司的桃園夜市直營門市今年3月20日對曾經參與門市開幕慶活動的上百名消費者發送簡訊,內容為「『郭董最霸氣平板免費送』恭喜您獲得平板一台,限於桃園夜市直營出示本訊息即可兌換數量有限,速洽桃園區中正路492號。此優惠本人限領一次轉寄無效」。

公平會指出,這封簡訊內容給人的看法是,接獲簡訊者本人到了指定地點後,只要出示這封簡訊,就能兌換限量的平板1台;實際上,消費者到桃園夜市直營門市出示簡訊,打算兌換平板時,會被門市人員告知這個優惠活動的條件是要先申辦亞太電信公司門號及搭配「新壹大網」399資費方案,才能兌換免費平板,而且可供兌換的平板只有3台。

亞太電信公司主張因為1則簡訊所能發送的字數有限,無法完整揭露上述限制條件,而且門市對於活動期間出示簡訊詢問者,都有詳盡說明各項限制條件。

不過公平會表示,亞太電信公司透過發送簡訊的方式達到招徠效果,就應該要在簡訊內容盡真實表示及完整揭露限制條件的義務,不能讓接獲簡訊的消費者還得自行查證完整交易資訊。

公平會認為,這封簡訊已經具有不當招徠消費者前往門市消費的效果,也會導致消費者對從簡訊內容得到的優惠活動價值產生錯誤認知,已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因而決議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