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眾問,在97年8月15日與配偶結婚,97年度綜合所得稅要分別或合併申報?
回覆: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個人在年度中結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在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結婚年度以後的其他年度,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合併申報課稅,以免受罰。
民眾是在97年度中與配偶結婚,97年度綜合所得稅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合併或個別申報,98年度以後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必須與其配偶合併辦理。
問題:
民眾問,在97年8月15日與配偶結婚,97年度綜合所得稅要分別或合併申報?
回覆: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個人在年度中結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在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結婚年度以後的其他年度,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合併申報課稅,以免受罰。
民眾是在97年度中與配偶結婚,97年度綜合所得稅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合併或個別申報,98年度以後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必須與其配偶合併辦理。
這種一般公司都會用[勞務報酬單]的方式去申報而且都會先扣除10%代繳稅額註: 一、依稅法規定,給付勞務報酬時,給付人應負代扣稅款責任。(為方便年底扣繳憑單寄發作業,請經辦此案同仁,於取回本收據時,一併向勞務報酬所得人索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