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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寬限期有陷阱

( 2009/11/08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

各銀行房貸幾乎都提供寬限期,可讓房貸戶減輕負擔,但銀行房貸 主管提醒,寬限期過後,月繳款金額將倍增,因此,務必要事先做好 財務分配,以免屆時措手不及。

銀行房貸主管指出,「寬限期」的期間內,可讓房貸戶只繳利息、 不繳本金,但房貸戶申請「寬限期」的用意,應該將它視為短期的解 套手段,不應成為長期揹債的壓力。

房貸戶在資金上面臨周轉困難,申請寬限期雖能稍減房貸負擔,但 當還款寬限期結束後,若家庭所得在這段期間,沒有顯著的成長,寬 限期結束後,房貸還款金額大幅增加,若事前未妥善做好財務分配, 房貸戶面臨這突如其來的負擔,是很驚人的。

以第一銀行試算系統計算,貸款金額500萬元、利率2%、還款期間 20年,若房貸戶未申請寬限期,則月繳本息是25,294元,若申請寬限 期,在寬限期間的月繳金額是8,333元,前後相差16,961元。

對於急需減輕負擔的房貸戶來說,雖是一個喘息的方法,但當寬限 期結束之後,月繳款金額便呈現倍數增加,依寬限期1年至3年來看, 分別是26,378元、27,583元及28,932元。

此外,以應繳房貸總額來看,正常還款20年下來,總共負擔607萬 605元,但若申請寬限期,20年來所應繳的房貸總額,共達611.5萬元 至620.2萬元不等,將多支付給銀行約20萬元,若展延還款期間至30 年,應繳的房貸總額更增加至665.3萬元。

已申請寬限期者,若經濟能力好轉,可隨時申請終止,且寬限期間 內也可多還本金,因此房貸戶手邊若有閒錢,務必要隨時還款,才不 會在寬限期之後,驚覺還款負擔倍增,又是另一場揹房貸的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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