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陳欣文/台北報導】
海外所得課稅的新制中,把境外基金納入課徵的標的之一,使得廣大的基金投資人也開始關心這可能和自己有關的話題。不過,根據目前的法令來看,國內投信發行的境外基金佔盡優勢,是否因此牽動國人投資基金的動向備受關注!
財政部把海外基金分為2大類,一是「境外公司發行」的海外基金,從明年1月1日開始,「境外公司發行」的海外基金,要課徵海外所得稅、證券交易所得稅,投資人贖回基金時,以賣價收入減去當初投入時的成本,差額超過100萬台幣以上要全額併入最低稅負中申報。
第二類是「國內公司發行」的基金,也可以投資海外有價證券,屬於「國內基金」性質,贖回時,依目前規定免證交稅、證所稅。
也就是說,同樣是中國基金,如果是國內投信業者發行的,享有免稅優勢,但如果是境外基金業者發行的,即使同樣都是投資中國市場,但是後者的獲利部份就得納入海外所得課稅的範圍。
基金業者坦言,根據信託公會統計,台灣人投資海外基金的目前部位還有1兆2000多億元,基金公司沒有保留投資人的原始投資成本,也不知道投資所得,如果明年起要課徵證所稅、海外所得稅,基金公司只好勸投資人先贖回,基金公司手上沒有現金,只得處分股票,換取現金,會形成台灣股市和海外股市的賣壓,造成股票價格波動大。
另外,境外基金業者更擔憂因為新制引發國內投資人捨境外求境內,業者發行基金的趨勢一旦成形,將嚴重衝擊買氣,也因此9月起就不斷透過投信投顧公會溝通,希望有一套完善的因應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