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
明年最低稅負制當中的境外基金已實現投資所得即將要課稅,雖然真正受影響的人很少,但還是有許多投資人因不了解而恐慌。資產管理業者指出,其實針對境外基金課稅的部分,至少有三種合法節稅的方式。
銀行業者指出,第一招,投資人可「分年」實現獲利:例如手邊有多檔境外基金的民眾,若有獲利,不要把贖回的時間點擺在同一年,可分年實現獲利。
第二招,把「課稅資產」轉成「免稅資產」:由於海外投顧引薦的境外基金,賺錢要課稅,但投信發的海外基金資本利得免稅,建議可找同類型基金替代,但須留意投信操作績效,可搭配「夏普指數」篩選基金,理論上指數越高對投資人越有利。
依法令,國內投信公開募集的新台幣計價基金,無論投資國內還是海外,都屬於「證券投資信託受益憑證」,因此無須納入計算個人基本所得額。
基金業者還提出第三招,萬一投資人的海外獲利真的超過100萬,只要投資人把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證交所得、非現金捐贈、員工分紅配股與境外獲利等的總獲利控制在600萬元以內,也不會被課到稅。基金業者認為,目前境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的實施細則雖然還沒出來,但投資人不用太過擔心,因為對一般大眾而言,即便有課稅標的,也未必課得到稅,只要透過安排,還是有合法節稅的空間,投資人不必急著在今年贖回、轉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