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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租稅協定 李述德:盼江陳會中簽署

( 2009/11/05 12:42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09年11月 5日電)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表示,兩岸簽署租稅協定,主要是避免雙重課稅,分配課稅權及交換課稅資料,希望能儘早在第四次江陳會中簽署。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立委林德福、賴士葆、孫大千及盧秀燕等關切兩岸簽署租稅協定的時程。

盧秀燕質疑,中國大陸與台灣有敵對關係,兩岸簽署租稅協定,中國大陸拿到所有台商公司資料,台商應該如何自保,財政部到底有沒有與台商溝通?

她強調,兩岸租稅協定的簽署,台商都在「皮皮剉」,就好比一個進美容院燙頭髮的人,美容院的人要求看全身健康檢查報告;因為兩岸簽署租稅協定後,中國大陸可以了解台商整個公司的狀況。

李述德說,針對兩岸租稅協定,雙方還沒有進行意見的交換,近期將會溝通,未來協定的簽署是在避免重複課稅,並使稅務稽徵行政更為便捷。

他表示,兩岸租稅協定的簽署不致產生負面影響,對於台商不是加稅,在某種程度上,免除雙重課稅,反能保障納稅義務人的權益,租稅不會增加,還能有某種程度的節稅。

李述德表示,台灣與16個國家簽署租稅協定,與新加坡、香港有課稅交換協定,而與美國的租稅協定,雙方正在洽談之中。

李述德說,未來台灣與中國簽署租稅協定還需要透過修法才能生效,其中兩岸關係條例25條之2是修正的重點,屆時還需要立法院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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