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薛翔之、彭禎伶/台北報導
為避免道德風險,立法院昨(8)日初審通過,未滿15歲的未成年 人投保死亡險,若未滿15歲死亡,保險公司須加計利息後,退還所繳 保費;至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則以55.5萬元為限,但修法不溯 及既往,已販售的兒童保單,不受影響。
壽險業者對此表示,此修正只影響保障功能,對公司業務影響不大 ,同時由於15歲之前沒有死亡保障,保費應會便宜一些。據悉,壽險 業者本來就較支持立委楊瓊瓔的提案內容,昨日通過修正版的楊瓊瓔 案,將14歲延長為15歲,對壽險業者而言,已算是衝擊最小的方案。
但修法前,14歲以下兒童投保死亡保險,面臨理賠時有200萬元喪 葬費用,若日後完成修法,保險公司此部分幾乎零風險,是否應反映 在客戶身上,調降保費?金管會主委陳(沖)說,這部分會重新計算 。
陳(沖)本人也支持修法,下調喪葬費用上限,或禁止兒童死亡險 ,畢竟保險的起源是考量Bread Earner(指賺錢負擔一家生計所需者 )發生問題,家人失去依靠而設計的,但這些兒童不是這些賺麵包者 ,少了一個以兒童為被保險人目的的理由。
此外,根據統計,截至去年底,RBC未達200%的壽險業者,共有8 家,其中,有4家可望於今年年中增資完成,不過,若遲遲沒有增資 ,面臨接管,安定基金是否可能不夠用?金管會主委陳(沖)昨日表 示,接管有不同的方式,「不需要花費太多的錢!」 他表示,目前產險安定基金和壽險安定基金,合計有173億元規模 ;不過,立委康世儒指出,有8家壽險業者,去年底RBC未達200%, 若是未依限期完成增資,金管會或安定基金處理上恐有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