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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訴多到嚇人! 購買連動債,銀行要本人簽名。

( 2008/07/20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高佳菁/台北報導

一連串的連動債風波,真的把銀行嚇壞了。為避免未來重複發生紛 爭,中信銀與北富銀對於連動債商品的投資者,近來已推動一律要求 本人簽名、蓋章,否則寧可不賣的措施;此外,中信銀連共同基金的 銷售,也納入執行範圍,徹底嚴格執行投資商品的風險控管。

從去年延燒至今年的連動債爭議,受到大環境不佳,投資者幾乎都 慘賠,有許多投資者尤其在上年紀的老人家在子女的陪同下,紛紛赴 銀行抗議,說理專在賣商品給投資者,並未揭露投資風險,只強調高 報酬。

據了解,銀行內部發現,年老客戶常聽到高報酬後,在沒搞清楚情 況下,就將印章交給理專,由理專幫忙全權處理;也有一些是理專未 清楚揭示風險,只強調獲益,因此一旦造成投資人日後虧損,就會有 責任釐不清楚的爭議問題。

對於這類的客訴,銀行也傷透腦筋,經風險作業管理的檢討,近來 決定效法證券業的作法,一定要本人臨櫃或電話才能下單買股票、期 貨,若不是由本人下單,則必須要由本人先簽妥授權委託書,加蓋本 人與委託人的印章與身分證字號等。

中信銀就公告,包括基金、連動債各式投資商品,都需要本人才能 購買,不然就得出具授權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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