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髮兼染髮?消基會指出,電視購物頻道MOMO台銷售的「螺髮」,既無衛生署核准的化妝品許可證字號,包裝又欠缺「用途」說明,竟在電視上大做廣告且公然販售。消基會要求衛生單位究辦,民眾則勿購買使用,以免衍生過敏症狀。
消基會表示,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宣稱有染髮、燙髮、防曬、美白、止汗及預防面皰等功用的化妝品,不管是國內製造或國外輸入,都應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經衛生署核准後並載明許可證字號,才可上市販售。但「螺髮」查無上述衛生署許可證字號。
消基會說,這項商品宣稱「染髮」功用,卻欠缺許可字號,外包裝未標示「用途」說明,何以能通過化妝品廣告申辦而公然販售?令人質疑。難道是業者送審的廣告與實際刊播廣告不相符?或業者銷售產品與標示不符?或北市衛生局未確實替消費者把關?
消基會也說,「螺髮」若未含衛生署公告的染髮劑藥物成分,就無染髮功用,當然不能宣稱「染髮」。電視購物頻道宣稱有染髮功用,業者已涉嫌違法。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可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商品並應下架禁售與銷毀。
消基會表示,許多染髮劑成分會造成過敏,民眾不論自己動手染或上美容院,染髮前四十八小時應做皮膚過敏測試。若有發癢、紅腫或起水泡等現象,應避免抓扯,以免造成傷口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