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2010)年開始,境外基金要納入海外所得課稅,這個稅制引起基金投資人恐慌!
其實不用太擔心,因為要被課到稅,可不是這麼容易,而且也有解套方法。
今年以來全球股市牛氣沖天,根據Lipper 統計截至9 月11日為止,印尼基金、巴西基金今年以來報酬率都超過100%,就連歐洲高收益債基金今年以來報酬率也高達60%,讓基金投資人笑得合不攏嘴。
但是一聽到從明年1 月1 日開始,若買賣交易完成,境外基金獲利部分要納入海外所得課稅,基金投資人可就笑不出來了,尤其是投資金額高達上千萬、上億元的基金大戶更是「稅」不安穩。
其實,基金投資人不用太過擔心,因為並不是所有基金獲利部分都需要繳稅,只有符合以下4個條件,買賣境外基金獲利的投資人才要繳稅。
條件 1基金註冊地在台灣及中國大陸以外者
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長呂旭明表示,要搞懂境外基金課稅標準之前,要先了解你買的基金註冊地在哪裡。這一次財政部要課徵的是「境外基金」,也就是基金註冊地在台灣、中國大陸以外的共同基金。至於國內投信發行、投資台灣以外的共同基金,雖然也稱為「海外基金」,但因為基金註冊地是在台灣,因此並不在課稅範圍內。
也就是說,如果你買的是國內投信發行的新興市場基金、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原物料基金等,因為基金註冊地在台灣,基金獲利屬於境內所得,無須繳稅。唯一的例外是,若個人當年度海外基金的配股配息,和其他的存款利息加起來,超過個人綜合所得稅每年27萬元的免稅額,才要課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