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延遲繳款超過一個月,發卡銀行會將滯繳紀錄報備聯合徵信中心,各銀行忍受限度不同,會被強制停卡的滯繳期限從二個月至三個月甚至更長的都有可能。若沒有按月繳交最低應繳金額,銀行會按月催收並加罰滯納金,若經銀行催收三個月後,還是繳不出來,發卡銀行便會「強制停卡」。在聯合徵信中心也會照會其他銀行,不管您的手上還有幾張卡,也會被陸續停卡。如果仍為償還,半年後便會收到法院的強制命令通知單。遭法院強制追繳的信用不良紀錄將在聯合徵信中心留下紀錄,揭露最少半年,讓所有的銀行知道,所以一旦有不良紀綠,想要再跟銀行打交通,就難上加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