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文「為什麼保費相同,保額卻不一樣?(上)」中曾經提到,「保額區間」型的變額萬能壽險,同樣一筆金額保費所能夠換得的保障金額,卻是落在一個「區間」中,而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數字。
也就是說,筱萱所繳總保費當中,到底有多少會被分到「目標保費」,或是「超額保費」,就有賴業務員「自由心證」了。因為可能同一家保險公司的不同業務員,會向筱萱推薦出不同的「目標保費」及「超額保費」的組合(請見《表二》)。
假設30歲的筱萱,向某家壽險公司購買一張保額100萬元的變額萬能壽險,如果這張保單關於目標保費的規定是2.4~7.2萬元(也就是屬於「保額區間型」),當筱萱準備年繳10萬元保費時,這家公司業務員可能會幫她規劃出以下不同的組合:
| 情況 | 比例分配 | 所扣成本 | 投資金額 |
| 組合1 | 目標2.4萬元 超額7.6萬元 | 2.4萬元*60%=1.44萬元 7.6萬元*5%=0.38萬元 總計1.82萬元 | 10-1.82=8.18萬元 |
| 組合2 | 目標5萬元 超額5萬元 | 5萬元*60%=3萬元 5萬元*5%=0.25萬元 總計3.25萬元 | 10-3.25=6.75萬元 |
| 組合3 | 目標7.2萬元 超額2.8萬元 | 7.2萬元*60%=4.32萬元 2.8萬元*5%=0.14萬元 總計4.46萬元 | 10-4.46=5.54萬元 |
| 製表:李雪雯 | *總費用年化百分比以貸款金額10萬元計 |
說明1:假設目標保費首年度的附加費用率是60%,超額保費是5%
說明2:以上有關成本與投資金額的計算,是以購買「前收、區間型變額萬能壽險」的第一年為例
說明3:只要保戶最低目標保費在2.4萬元以上,任何組合都可能成立,上表只是舉其中三個例子而已
既然在筱萱所繳總保費當中,關於「目標保費」及「超額保費」間的金額分配,會有多種的組合可能,相信每一位保戶馬上就會產生這樣的疑惑:到底是買「保額固定型」好?還是「保額區間型」比較佳?
由於目標保費在前幾年所扣的附加費用率相當高,再加上業務員的佣金,全部來自於附加費用的高低,因此,有些保險公司便會大力推廣「保額固定型」保單的好處是:不會讓保戶在不了解狀況之下,任由保險業務員幫客戶設計出「高目標保費」的保單。
此外,由於多數一般大眾並不了解目標保費與超額保費間的關係,因此許多業務員也常常以「目標保費是用於保障」,而「超額保費是用做投資」這樣過於簡單的劃分解釋。
只不過,問題的解答恐怕並不是「非黑即白」式的二分法。由於多數投資型保單的設計是:目標保費只收前5年(採「前高後低」的方式收取),之後的附加費用率就降為「零」,但是超額保費部分的附加費用率,則是年年都收(約3%~5%)。
所以,如果保戶是為了短期投資獲利(累積的保單帳戶價值最多),那麼「超額保費」佔總保費的比重最好要高一些(在眾多保單當中,應該選擇「在同一保額之下,目標保費最低」的那張保單。
但如果保戶著眼於長期投資,由於持有保單超過5年以上,目標保費所扣的附加費用率就是零。因此,初期將目標保費設高一點的保戶,長期投資下來的總金額,將會比「超額保費比重高」的保戶更為有利。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原先保戶所購買的保單,在目標保費上設得比重較高,由於前面幾年的附加費用率相當高,因此,絕對不適合在前面幾年就解約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