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眾問,本人為保險業務員,為公司招攬保險業務而產生的業績所得,在每年申報所得稅時,該所得類別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或是薪資所得?
回覆: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保險業務員取得其所屬公司給付報酬,雖是按招攬業績給付,但因保險業務員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的規定,應專為所屬公司從事保險招攬,並依公司訂定業務員管理辦法及報酬支給標準,接受公司管理及受領報酬,這項受領報酬,仍屬為工作上提供勞務的薪資所得,並非屬執行業務所得。
問題:
民眾問,本人為保險業務員,為公司招攬保險業務而產生的業績所得,在每年申報所得稅時,該所得類別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或是薪資所得?
回覆: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保險業務員取得其所屬公司給付報酬,雖是按招攬業績給付,但因保險業務員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的規定,應專為所屬公司從事保險招攬,並依公司訂定業務員管理辦法及報酬支給標準,接受公司管理及受領報酬,這項受領報酬,仍屬為工作上提供勞務的薪資所得,並非屬執行業務所得。